輪候公屋|排公屋逾5年突被取消資格 單親母崩潰:忘了報這個…
撰文: 王明芳
發布時間: 2024/04/26 12:33
【輪候公屋/排公屋】輪候公屋多年卻突然被取消申請資格,實在令人難受。一名單親媽媽日前發帖文表示,申請公屋輪候5年多,近日收到房委會通知其資格已被取消,指她「曾提供虛假資料」,她強調已應要求提交各項資料,薪金也沒有超標,但忘了一件事,可能是導致她入息超標的原因。此事引起網民熱議,提醒她還有上訴機會,要小心處理所有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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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屋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為5.8年,該名單親媽媽日前在小紅書申訴,指育有一名小孩,2018年9月開始申請公屋,當時因沒有工作未提交相關資料,直至同年11月工作後,翌年1月收到房屋署輪候編號通知,被要求提供工作後的收入,她指沒有超出要求。
不過,本月突然得悉公屋申請「被取消」,原因涉及「提供虛假資料」,她形容「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裏」,根據她上載有關信件的內容顯示指,如發現申領現金津貼時提供作出虛假資料,有關部門更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。
樓主強調已按要求提交資料、入息無超額,「智方便上面查的只寫:公屋申請已被取消」,惟她隨後發現疑因漏報花紅,導致今次事件,「即使有入息,當時人工得14,000(元),其實是不超,但是忘了有花紅這回事了。所以加進去就超過了……當初沒想到這個東西」,她又形容「整個人感覺快崩潰了」。
輪候公屋|網民促盡快上訴
帖文引來網民熱議,有人認為事主「報虛假資料真係唔抵幫」,亦有人則建議事主應問清楚被取消的詳細原因,捉緊時間由收信後半年至兩年內,可以提出一次上訴申請,希望事主能真相大白。
根據房委會資料,須填報的入息項目包括僱主提供的津貼、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、定期存款、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、紅利及股息等收入、土地或物業等的收入。
根據《房屋條例》規定,任何人於申請公共房屋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可判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5級罰款即50,000元及監禁6個月,並被房委會取消已登記的公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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